環保法規

環保法規

聚麗顏料多年來一直為了改善我們的生活環境而努力,多項產品均符合歐美及其他先進國家的嚴格環保要求,以下為其中一些比較普遍的環保要求,在這裡為大家介紹一下:

EN-71-3

限制條件: 主要是在兒童玩具裹十九種可溶性金属的溶出量限制。

限制原因: 『重金屬』是泛指一群密度超過每立方公分五公克的金屬元素,目前已知約有四十種左右。 重金屬會透過飲食、呼吸或是直接接觸的路徑進入人體,但是重金屬不像其他的毒素可以在肝臟分解代謝,然後排出體外。 相對的,它極易積存在大腦、腎臟等器官,漸進式的損壞身體正常功能。重金屬進入人體後,大部分會與我們體內的蛋白質、核酸(DNA、RNA)結合。蛋白質在生物體內的作用主要是進行酵素反應, 當這些酵素和重金屬結合時,就會導致酵素的活性消失或減弱。另一方面,當重金屬和核酸結合,便會導致核酸的結構發生變化,使得基因突變,影響細胞遺傳,產生畸胎或癌症。


鄰苯二甲酸鹽

限制條件: 主要是在產品裹六種鄰苯二甲酸酯含量(DEHP、DBP、BBP、DINP、DIDP、DNOP)的含量限制

限制原因: 根據國外研究,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除於生產過程、使用或添加在聚氯乙烯(PVC)時會釋放到環境外,亦可經由垃圾掩埋場內廢棄的塑膠中釋出, 並藉由吸附於底泥或有機腐植質而散布至環境,可經由食物、空氣吸入等途徑進入人體。由於「鄰苯二甲酸酯」為一環境荷爾蒙,屬於會干擾生物體內分泌的化學物質。 環境荷爾蒙進入體內後會造成內分泌失調,阻害生物體生殖機能,引發惡性腫瘤,容易造成畸形兒。目前已證明,長期處在具鄰苯二甲酸酯類的環境中, 可能引發氣喘現象、罹患毒性多角神經炎;進入體內後雖然九成隨尿液或排泄物排泄出體外,但仍有部分經過生物分解,從肝臟、腸、胃和腎臟吸收進入體內,還是對身體具相當的危害性。



RoHS

限制條件: 自2006年7月1日起,所有在歐盟市場上出售的電子電氣設備中,十種對人類有害物質(鉛、鎘、汞、六價鉻、多溴聯苯、多溴二苯醚和四項鄰苯二甲酸酯)的含量不得超過該指令的最低要求。

限制原因: 上述十種(鉛、鎘、汞、六價鉻、多溴聯苯、多溴二苯醚和四項鄰苯二甲酸酯)被限制用量的原因 。


  • 吸收到體內的鉛,不論是何種形式的化合物,都會引起嚴重的中毒症狀。主要症狀為貧血、虛弱、便秘、腹部劇痛、麻痹、手腕腳腕的發麻等。

  • 鎘的中毒性強,如滯留在體內,會引起神經性障礙而妨礙酶的活動。
  • 汞 (水銀)
    吸入一點水銀蒸氣,就會引起中毒症狀。如水銀長期持續滯留在體內,可損傷內臟和神經系統。 水俁病(Minamata病)就是由於甲基水銀而引起的。
  • 6價鉻
    長期吸入高濃度的6價鉻,會引起鼻中隔穿孔。它毒性強,如直接接觸身體會引起皮膚炎。
  • 多溴聯苯
    疑具有擾亂內分泌作用的化學物質(環境荷爾蒙)之一。關於對荷爾蒙的作用,引起的擾亂甲狀腺荷爾蒙的作用。
  • 多溴聯苯醚
    疑具有擾亂內分泌作用的化學物質(環境荷爾蒙)之一。關於對荷爾蒙的作用,引起的擾亂甲狀腺荷爾蒙的作用
  • 四項鄰苯二甲酸酯
    疑具有擾亂內分泌作用的化學物質(環境荷爾蒙)之一。關於對荷爾蒙的作用,引起的擾亂甲狀腺荷爾蒙的作用

多環芳香烴

限制條件: 主要是在石化產品、橡膠、塑膠、潤滑油、防銹油、不完全燃燒的有機化合物中的苯並吡(BaP)的含量限制。

限制原因: 如長期暴露於多環芳香烴對健康的影響可能包括白內障,腎臟和肝臟損害和黃疸。反复與皮膚接觸可能引起皮膚發紅和皮膚炎症。多環芳香烴裏的萘,如果大量吸入或攝入,可引起紅細胞破裂。



鹵素

限制條件: 鹵素 包括氟(F)、氯(Cl)、溴(Br)、碘(I)、砈(At),鹵素總含量不超過1500PPM。

限制原因: 被鹵化的塑膠如果被火點燃了,會釋放出含有腐蝕性的毒氣,而且這些腐蝕性氣體的元素(例如:氯)有損壞電子工能的風險。毒性元素也會影響人的免疫和內分泌系統, 研究更指出這些毒素對人體會有致癌,遺傅基因改變的風險。



全氟辛烷磺酸

限制條件:

  • 產品成分配方中,如果含有大於總重0.005%(50ppm) 的PFOS,不得於歐盟市場上銷售。
  • 半成品或零件中含有PFOS的部份,如果PFOS濃度大於此部份總重的0.1%(1000ppm);或者是紡織品或塗層材料上的PFOS濃度大於1 ug/m2,則不得於歐盟市場上銷售。

     

    限制原因: PFOS 是全氟化學品的一員,熱穩定性佳,在環境中不易被破壞,還可耐水耐油。另一種常見的全氟化學品是全氟辛酸 (PFOA) 及其鹽類。全氟化學品聚在活有機體的脂肪組織中,對於人體和野生動物都是有害的。證據顯示,接觸包括 PFOS 和 PFOA 在內的全氟化學品。 可能導致出生嬰兒缺陷,對免疫系統會產生不利影響,也會破壞甲狀腺功能,在懷孕期間,還會導致許多發育問題。更重要的是,美國環保署認為 PFOS 和PFOA 為致癌物質,因工作需要而接觸 PFOS 與膀胱癌發生率增加有關。

     



雙酚 A

限制條件: 該指令要求歐盟成員國採納、公佈並實施以下條款:

  • 從2011年3月1日起,在供12個月以下嬰幼兒餵食用的聚碳酸酯瓶生產中, 禁止使用雙酚A。
  • 從2011年6月1日起,在市場上銷售或進口的給12個月以下嬰幼兒餵食用的聚碳酸酯瓶中不得含有雙酚A。
  • 對於其它與食品接觸的材料和物品,雙酚A的遷移限值為0.6 mg/kg。

     

    限制原因: 雙酚A (BPA)被作為單體而廣泛用於聚碳酸脂塑料生產中。聚碳酸脂塑料被用於生產嬰兒奶瓶等。在特定情況下加熱時,少量BP A 可能從食品容器中釋放出來而融入食物與飲料中,並可被攝取,這可能增加大腦生物化學物質改變的風險,影響人體免疫系統,以及提高乳腺腫瘤感病機率。